節電效率認定

 因變動因數太多,無法作為認定標準,故不以電費單之電費做為節電效率認定依據。
節能裝置的節電率認定方案(共三種),以下對各方案做一簡要說明:
方案1 是在數據調研及前期工作階段時進行的,在企業的用電環境(電能質量環境)下,利用節能設備測試樣機,拖動若干台用電設備(工況需保證一致)進行的模擬用電情況的測試。
方案2 是在安裝大容量節能設備後,依據國家電網公司武漢高壓研究院高壓系統節電裝置節電率的認定方法,保證工況一致的情況下,記錄經過節能設備前後相同時間的所消耗的電量,以此電量差計算節電率。
節電率計算:
    在同樣恆定負載狀況下,系統節能裝置安裝前後相同時間內消耗電能度數的比較:
    ①裝置安裝前用電量- 裝置安裝後用電量= 節省用電量
    ②節省用電量÷ 裝置安裝前用電量× 100% = 節電率
 為節電率;
   d 1:安裝系統節能裝置前相同時間內用電度數;
   d 2:安裝系統節能裝置後相同時間內用電度數。
方案3 是依據安裝節能設備前後總有功功率比較的方法來認定節電率。保證工況一致的情況下,利用功率計採集記錄經過節能設備前後的有功功率,以此有功功率差計算節電率。
節電率計算:
    ①裝置安裝前有功功率-裝置安裝後有功功率= 降低有功功率
   ②降低有功功率÷ 裝置安裝前有功功率×100% = 節電率
為節電率。
   P1為SF系統節能裝置安裝前用電系統的有功功率;
   P2為SF系統節能裝置安裝後用電系統的有功功率;